沈阳哪里买婚戒,我被变态男骗婚骗钱,辽宁沈阳三级法院助纣为虐,上访被打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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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13年12月经人介绍认识前夫周宁,2014年3月19日登记结婚沈阳哪里买婚戒 。(我们有两个介绍人我的介绍人是我妈原单位同事王会娟;周宁的介绍人是他家亲属邓艳秋。这两个老太太家住得很 时一起跳舞,邓主动对王说他家有个亲属80年的小伙没对象,问王手里有没有好女孩,王在征得了我和我妈的同意后把我的联系方式留给了男方)因为我是一个传统女孩,不接受婚前性行为,而且恋爱经历少,恋爱时间短,对周宁缺乏了解,因为年龄的原故父母逼婚所以我们就“闪婚”了。但登记当天我们共同生活后我才发现周宁生理有病,而且非常严重,根本过不了性生活。(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我仍然是处女,而且当我要求他去医院检查一下时竟遭到了他的辱骂、毒打,而且威胁我不可以把此事告诉别人也不能在外边找男人,同时他对我还有各种变态的行为)我因为害怕被迫离家回到父母家居住。此后他为了证明自己没病到医大一院开具了一份假病例(我和我妈第二天到医院查询时发现周宁本人并未到医院去过只是其母亲通过不正当手段到医院为其开具的假诊断书,在没有做过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开了一盒“他达拉非”的纯进口阳痿药)。此后我多次与其提出协议离婚,但他要求我给付其10万元的损失费,否则就不离。我在与其本人和其母亲协商未成的情况下起诉到皇姑区法院,但法院大约在两个多后才通过我去取开庭传票。我在取传票当天法官问我是否愿意给被告点钱,我当然不同意,法官对方介绍人说在婚前曾经给付过你五万元彩礼,我说绝对没有,而且婚后我还买了一些家电等生活品。法官说如果你不愿意给钱如果对方不离我们法院不能在第一次就判离。法官建议我撤诉,说只要我撤诉就想办法让对方起诉我(说返还彩礼有时效),这样只要我同意离婚法院就一定能够判离。我听了法官意见撤了诉,结果没几天对方就真的到大东法院起诉与我离婚,并且要求我返还五万元彩礼、返还婚戒、并伪造了一万贰的共同债务要求我分担,而且提出要求我支付五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我去大东法院取传票时,遇到了原来单位一个同事王鑫,他说自己认识我案件的主审法官贾雪艳,而且当天其正在大东法院一楼大厅做值班法官沈阳哪里买婚戒 。我于是见了该法官,她对我的遭遇表示非常同情,问我是否请了律师,我说没有,她说她有个亲属的孩子去年刚考上律师可以让她免费帮我代理。我没敢拒绝,之后她就把齐钰(那个律师)的电话告诉了我,让我开庭前自己联系该律师。开庭前一天我打电话给该律师,她说自己在外地出差,明天回来直接陪我开庭,让我第二天早上在法院门口等她。第二天本来九点开庭我和我妈一直等在门口,该律师九点半多才来到法院,而且在法庭上基本没说话。十点多开完庭我和我妈请她一起吃了饭,吃完饭,她就让我给她拿点费用,我于是把吃饭剩下的二百元钱给了她,并说今天手里就这些钱了,以后可以再给她,但她还是很不高兴,此后王鑫打电话骂我嫌我给钱太少,再后来他们就都不再接我电话了。一审庭审中原告证人没有到庭,贾要求其临时打电话等该证人出庭参加了庭审,而且书面证言中写用红纸包着五万元,庭上又说五捆每捆一万元。我申请另一知情人我的介绍人出庭做证,贾说我的证据属于“消极证据”不用举证。但此后又用办公电话给我的介绍人王会娟打电话,引诱、唆使我的证人帮对方做证。(有王会娟的通话详单为证)该案贾在审限即将到期才做出判决,故意错误认定案件事实将对方有病的离婚原因说成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故意隐瞒原告生理有病不能进行性生活的情况。而且对我多次的司法鉴定申请未予理睬也未在判决中说明拒绝的理由。并且篡改了我的庭审笔录,仅以周宁家亲属一方的矛盾证言和原告母亲的两张(一张壹万元、一张肆万元结婚登记前取出)到期结息不转存的银行取款凭条就野蛮地认定周家婚前曾给过我五万元彩礼并判决我返还三万元。事后当我将法官向我介绍律师的事反映给了该院纪检部门后,她竟然直接放入了一份律师事务所的公函,把我的律师从齐钰一人变成了齐钰和刘学两人,那个叫刘学的律师我从不认识,而且出具公函的律师事务所与这两位律师执业证上的律师事务所也不一致。并且我从未与任何律所签署过代理协议也未与任何律师办理过授权委托手续。从2月15日法院纪检何主任找我询问情况至今,法院对此事一直没有给过我任何答复,无耐前几天我又将此事反映给了律协,结果第二天齐钰、王鑫就电话骚扰我,逼我撤销投诉。在我没同意的情况下,晚上八点多直接来我父母家砸门威胁我撤销投诉。此事我已经报警解决了。